
4月24日下午,在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、黄冈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与蕲春县人民法院、蕲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(知识产权局)的协同联动下,三起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案件所涉的原被告四方纠纷得以高效化解,从调解启动到协议签订仅用时2小时,这一“速调速决”的工作模式赢得了当事人的高度认可。
此次纠纷化解工作始于4月9日,蕲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(知识产权局)接到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调解的三起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案件后,迅速组织调解团队开展工作。调解人员在第一时间熟悉案情基础上,分别对原被告四方当事人进行细致沟通,经过反复释法说理,逐步消解了三名被告方的对抗情绪,在确认存在调解可能后,蕲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(知识产权局)积极协调,联合市县两级法院及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,共同开展诉中调解。
调解当日,联合调解团队通过现场展示证据材料、细致比对侵权产品、深入剖析案件事实,向三起案件被告方充分阐释专利侵权的法律责任与后果。同时,通过线上与原告方反复沟通协商,最终促成四方达成和解并签订调解协议,实现案结事了、定分止争。
近年来,蕲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(知识产权局)积极探索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,充分发挥调解机制在化解知识产权纠纷中的积极作用。一是强化跨部门协作。与县人民法院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,定期开展知识产权纠纷调解调研座谈,为跨部门协同化解纠纷筑牢根基。二是健全调解组织体系。联合县司法局成立蕲春县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,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纠纷化解中的基础性作用,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,消除在萌芽状态。三是深化宣传推广。持续开展知识产权“五进”宣传活动,通过发放宣传资料、举办知识讲座、提供现场咨询等形式,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氛围。
下一步,蕲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(知识产权局)将持续深化与各职能部门的协作,不断完善人民调解、行政调解、司法调解工作的联动衔接机制,切实提升知识产权行政保护能力和水平,更大力度营造良好法治营商环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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